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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实验室管理规定

2016年11月15日 16:02  点击:[]

设计艺术学院实验室管理规定

为了在实验、实习及创作过程中,培养师生严谨、科学、务实的作风,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顺利完成教学实验任务,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请师生严格遵守。

一、实验室服务于本院师生的教学科研,用于完成学生的各类实验实训课程,实验室的使用严格按照课表计划安排进行,非计划内容需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后统一安排。

二、实验室严格按照上课时间制度,上课临时改用的仪器设备等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提前二个工日通知实验室,以便实验室做好设备安排,否则出现问题由上课教师负责。

三、教师科研创作需用实验室者,应提前一周与管理人员预约,以便妥善安排使用时间,耗材原则上由个人自备。

四、严禁在实验室内喧哗、嬉闹,不得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实验期间,不得随意带他人进入,未经许可,学院外人士不得参与实验。如接纳教学计划外人员的实验,须经学院领导批准,并在申请报告上签署领导意见。

五、实验前,上课教师应进行设备仪器的检查,以确保课程顺利进行。教师上课时必须能熟练操作,设备的使用、安全注意事项、操作规范要向学生讲解、示范。学生在操作时上课教师必须在场示范指导,不得擅自离开教学点。

六、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取得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开课前任课教师需提前填写实验物资借用登记表,办理仪器设备借用手续,并于课程结束后统一归还。禁止上课当日及随堂借用物资。因操作不当、疏忽等原因造成的物品损坏和丢失,由当事人或借用者负责赔偿相同实物或按赔偿时间的市场价进行赔偿,并于一个月内完成赔偿事宜。

七、室内设备仪器不得擅自拆卸、挪动,与本人实验无关的设备不可随意开启。如设备仪器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或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予以解决,使用者不得破坏现场,隐瞒实情,不得自行拆卸修理。一切违反规定或不听指导而引起的设备损坏和事故,由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八、严禁学生携带餐点、零食及相关食品进入实验室,不要在室内乱丢垃圾,每次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如实地填写实验记录表,组织学生对室内外进行全面清扫、擦拭、规整(包括操作台、设备、桌面、地面等),然后清点物品,查验设备以及检查实验室安全,在学生完全离开后才能离开实验室,交管理人员验收。若发现上诉违规情况由任课教师负责。

九、室内要求保持整洁,请随时清除杂物、垃圾,保持台面地面清洁工整,各类物品取放有序,以保证实验顺畅进行。

十、每次课程结束后,必须将个人作品及物品全部带走。若因使用者未带走,而造成的物品丢失和损坏,本实验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每学期期末,由专业教师填写下学期实验室使用计划表,并注明需要采购的教学所需工具及仪器、设备、工具维护的必要耗材。由教师所在的系部统计统一交于实验室。

十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积极配合上课教师做好实验课前的准备工作,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实验室的安全,随时检查实验室内情况,确保仪器、器材及耗材等物品的安全。并保持实验室内干净整洁,及时清理杂物盒仪器上的污垢、灰尘等,保证物品摆放有序。

十三、实验室管理人员不得无故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室外及外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带出或外借,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学院分管领导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借出使用。

十四、上课教师带领学生在实验室或工作室实验时,安全问题由上课教师负责。平常实验室的安全问题,由学院实验中心主任负责(配有实验员的实验室或工作室,安全由实验员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被盗、火灾等),由本条款所规定的责任人承担责任。

十五、本制度解释权归院务委员会,自2016年9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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