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教务处文件
关于开展2015年本科课程建设立项申报
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淮阴工学院课程建设规程(修订稿)》(淮工教〔2014〕14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2015年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
学校根据课程建设需要,鼓励在精品课程中,按照慕课理念进行建设,并采用翻转课堂方式开展课堂教学改革。
二、申报范围
本次重点建设通识课程、学科(大类)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优秀课程的申报项目不包含已获得或在建校级及以上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申报精品课程立项的课程应为2006年以来的校级优秀课程,不包含已获得或在建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优秀课程)的课程。我院2006年以来课程建设情况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项目负责人为我校专职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且为该课程实际负责人,近三年主讲该课程不少于2轮,教学评价为良好以上等级。申报精品课程(慕课)的教师应能够熟练使用网络辅助教学。
2.课程主讲教师一般不少于3人,每门课程只能有一位项目负责人,每位教师只能申报担任一门课程的项目负责人。
3.申报课程连续开设过三年以上。
4.课程建设已经具有较好基础。
四、申报限额
每个专业可申报1门优秀课程,省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重点专业(省重点专业类中仅含核心专业)可增加1门,承担有通识必修课程的学院(部)可再申报1门通识必修课。每个学院(部)可申报1门精品课程,拥有省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重点专业(省重点专业类中仅含核心专业)的二级学院可增加1门。
五、申报办法与评审程序
1.2015年11月25日前,课程负责人填写《淮阴工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一式二份,以下简称《申报书》),交课程归口学院(部)审核。其中,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由学院(部)依据指标直接确定,精品课程由学院(部)确定推荐对象。
2.2015年11月30日前,课程归口学院(部)填写《淮阴工学院2015年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将汇总表(一份)、申报书(精品课程一式二份、优秀课程一份)送教务处。上述材料需要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3.2015年12月1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精品课程(含慕课)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同时对各单位优秀课程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六、经费资助与拨付
学校将资助优秀课程建设项目0.6万元建设经费,资助精品课程建设项目1~2万元建设经费。按照慕课理念建设并实施翻转课堂改革的精品课程可适当提高经费资助标准;若能建成覆盖全课程知识点、能力点的系列微课,亦可以适当提高经费资助标准。优秀课程建设经费按照各50%的比例分别在立项时和验收通过后划拨;精品课程建设经费按照30%、30%、40%的比例分别在立项时、中期检查合格后、期末验收通过后予以拨付。
学校将分批对2013年前获批的校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优秀课程)进行进一步的提升和维护,每门课程将提供一定数量的续建经费,主要用于课程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资源上网使用等方面。各相关学院(部)应组织相关课程负责人于12月3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依据精品课程建设标准提出进一步建设方案(含建设现状、续建目标与内容以及具体实施计划等)。学校将对续建方案进行评估,确定续建课程。
教务处联系人:王树乔,联系电话:83591097。
附件:1.淮阴工学院2006年以来课程建设情况一览表
2.淮阴工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3.淮阴工学院2015年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5年11月12日
淮阴工学院教务处 2015年11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