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工作室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审查工作室培养发展计划、年度活动安排,检查工作室的工作和学习情况,审查工作室工作报告和运行情况。
2、对工作室的成果进行总结、宣传和推广。收集汇总工作室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课程建设等方面的成果。
3、协调各工作室的工作,积极推进工作室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完成跨学科的较大型科研项目与任务。
4、负责对工作室进行考核。
二、工作室年度考核由院工作室领导小组和负责人两级负责
1、工作室负责人依据学生在工作室组织活动中的表现综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继续任用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调整出工作室。
2、院工作室领导小组考核工作室。分为周期考核和年度考核。采取到工作室座谈、走访、查看资料等形式,依据工作室开展活动情况,对工作室成员的培养规划实施情况、工作室成员的学习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综合考评。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由院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取消工作室使用权。
三、工作室考核周期为三年。经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工作室,将继续拥有工作室的使用权,并对工作业绩显著的工作室给予表彰。考核不合格者将退出工作室。
四、工作室考核项目及备查资料
1、发展规划、学习计划及总结(含三年规划、学年计划、年度总结)
2、示范课或讲座(教学设计、讲座提纲及音像资料)
3、指导学生社会服务、学科竞赛等活动(活动记录、照片);
4、课题研究(研究过程记录及成果);
5、撰写或发表论文、专利、参展、参赛、社会服务(发表刊物、专利复印件);
五、工作室人员备查资料
1、道德修养(主持人考核意见);
2、参加工作室活动情况;
3、发展规划、学习计划及总结(含三年规划、学年计划、年度总结);
4、档案建设,参与的社会服务项目和学科竞赛获奖证明件等(过程记录及成果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