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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陶艺实验室管理制度

2015年11月11日 09:00  点击:[]

陶艺实验室将逐步完善实验条件,使之达到全国较高水平。积极配合设计学院现有课程,实现多样性教学。陶艺课程的开设,将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开发创作思维,拓展表现手法,陶冶艺术情操。利用实验室室条件展开科研,将成果转化为美化社会的具体题目,将理论和实践生产相联系。

为规范陶艺工作室管理,保障陶艺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禁止在工作室内吸烟。

二、禁止将与陶艺制作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作室。

三、禁止将工作室内所有物品(包括机器设备、工具、陶泥、保湿布等)带离工作室。

四、禁止在工作室内焚烧物品。

五、禁止使用与创作无关的大功率电器。

六、节约使用工作室内所有物品,并做好陶泥的维护工作。

七、拉胚机、操作台、刀具等设备必须在用后当日清理干净,并保持地面整洁。

八、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使用釉料及烧窑。

九、在烧窑时必须打开窗户,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十、在使用拉胚机、球磨机等电机设备时须有指导教师在场。

十一、禁止将与本课无关的人员带入工作室。

十二、上课时保持安静,不得随便走动。未经老师同意,不能动用室内工具尤其是刀具。

十三、下课后,所有用具按老师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未用完的泥交还老师。

十四、功能教室负责人定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五、设备操作方法要合理,杜绝出现安全问题。

收费标准:

1、 学生收费标准:30元/次(一件作品)。

2、 烧制费用(高/宽20厘米以下)10元费烧制费,超过成倍。

3、 教师进行科研或艺术创作制陶费用须上报由院领导和系主任审批,并按学生标准收费。

设计艺术实践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