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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课外开放制度

2015年12月19日 10:12  点击:[]

为提高艺术设计学院的实验教学质量,加强学生的实验动手能力,充分发挥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方便广大学生更好地利用实验室进行实践训练,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计艺术学院的所有教学实验室除有计划安排的教学任务外,在工作日其他时间内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免费开放,在每学期开学前学院根据教学安排好实验室开放时间,在开放时间内实验室应热情接待学生进入实验室,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仪器和器材等。

二、为鼓励我院学生自我培养创新素质和能力,鼓励学生自由组成设计创新小组在实验室进行实验,实验室提供相关器材和设备,在准备前需经实验教师同意或实验室主任核准后按约定的时间进行。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应向实验教师登记并出示学生证、身份证,以身份证作抵押并做好实验登记工作,实验中应遵守实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实验完成后应将有关实验仪器和器材整理就绪后,实验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拿回身份证离开。

四、实验室开放时所提供的实验内容一般为本学期教学实验课程计划内安排的项目,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实验室提出申请和预约。

五、课外实验中,学生如有违纪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至相关处罚;如实验室确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满足学生开放要求的应及时向学生作出必要解释,并作另行安排。

六、开放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20,下午14:00——17:20,每周三下午除外。

七、如学生对实验室开放方面有建议或意见可向实验室或我院院长提出。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院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