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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实践教育中心实验室卫生工作管理条例

2017年03月22日 12:10  点击:[]

设计艺术实践教育中心实验室卫生工作管理条例

一、实验室是进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保持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是实验室全体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实验室人员都应积极主动搞好环境卫生,自觉维护和遵守卫生制度。

二、凡进入实验室实验的人员,必须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严禁大声喧哗。

三、参加实验的人员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及良好的实验秩序。每次做完实验后,应将所用仪器设备复原,并清理好现场。

四、实验室为无烟区,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保持室内地面无灰尘、无积水、无纸屑等垃圾。

五、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家具布局合理,摆放整齐有序。设备、家具、门窗、管道线路和开关板上无积灰与蛛网。

六、门窗玻璃要干净、无污迹;窗台上不许乱摆乱放;要保持实验室走道畅通,实验室内严禁放置自行车、摩托车等私人物品。

七、严禁在实验室吃零食和就餐,不得在实验室做饭、住宿、聚餐。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本室的日常卫生清扫、仪器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九、系(院)分管领导和实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的卫生工作并进行记录。节假日和寒暑假前要进行大清扫一次并连同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和记录。

十、实验结束和下班前必须搞好清洁卫生,关好门窗、水龙头,断开电源,清理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