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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机房管理办法

2025年03月04日 14:33  点击:[]

设计艺术学院机房管理办法

计算机教学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为强化管理,确保教学计算机的使用有序进行,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办法如下:

一、计算机教学根据教务处的进度和设计艺术学院计算机设备使用能力进行安排。按计划安排机房使用,不得随意调整,如特殊情况需使用,任课教师需提前一个星期说明情况,并报院领导批准,方可安排。

二、教学用机必须严格按照上课时间上机、下机,对于专业软件有需求的,任课教师提前一个学期向实验中心提供软件,确保教学有序进行。

三、使用机房上课的任课教师需提前向实验中心报备,并按机房操作规程开展教学。

四、每次上课任课教师需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第一时间报实验中心。每次下课后任课教师需督促学生按操作规程关闭计算机、整理环境,在确认设备全部关闭、板凳设备全部归位、卫生清理完成后切断电源,锁好机房门。如违反相关规定将严格依据学校及学院相关制度处罚。

五、计算机设备(鼠标、键盘、电源、硬盘、内存条、显卡、CPU等配件)在上课期间丢失,任课教师要追究学生责任,没有找出原因,由任课教师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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