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艺术学院工作室管理与考核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院专业、学科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发挥工作室作用,推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学生综合素养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工作室的职责与任务
第二条 工作室是以学生学习为主导,以骨干教师为纽带,以提高教育教学、教育研究能力和促进教师、学生专业成长为目的的共同体。工作室在信息化环境下开展活动,传播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中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均衡发展,提升学院知名度等方面做出贡献。
第三条 负责人的职责与任务
1.全面主持工作室的工作。制定本工作室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工作室与学院教学、科研部门的合作和协调工作,代表工作室开展教科研交流合作。
2.负责制定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室学生培训计划。制定本工作室发展规划;制定工作室每学年工作计划,提交工作室总结;指导工作室每位成员制定个人专业发展学习计划;指导工作室成员考研工作。
3.负责开展工作室导师组其它老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建设,以及学生的学风建设。全面了解本学科最前沿的信息与发展动态,深入研究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方法。
4.负责定期开展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开展教育教学的专题研究,及时积累研究过程记录,推广研究成果。每年参加一次省内外高层次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每年为工作室学生举办专题讲座4-6次。
5.负责对工作室成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建立工作室成员成长档案,督促提交学习总结,并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考评。
第三章 工作室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 学院成立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工作室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审查工作室培养发展计划、年度活动安排,检查工作室的工作和学习情况,审查工作室工作报告和运行情况。
2.对工作室的成果进行总结、宣传和推广。收集汇总工作室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课程建设等方面的理论成果。
3.协调各工作室的工作,积极推进工作室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完成跨学科的较大型科研项目与任务。
4.负责对工作室进行考核。
第五条 工作室考核由院工作室领导小组和工作室负责人两级负责。
1.工作室负责人依据学生在工作室组织活动中的表现综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继续任用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调整出工作室。
2.院工作室领导小组考核工作室。分为周期考核和年度考核。采取工作室座谈、走访、查看资料等形式,依据工作室开展活动情况,对工作室成员的培养规划实施情况、工作室成员的学习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综合考评。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由院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工作室使用权。
第六条 工作室周期考核为两年。考核周期内工作室发生违反师德师风、学术不端和安全责任事故者,一律取消工作室使用资格。经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的工作室,将继续拥有工作室的使用权,考核不合格者将自动退出工作室。
第四章 考核
工作室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与周期考核(两年为一个周期)。具体考核满足第一条及第二、三两条中任意一条:
一、考核周期内工作室不得发生违反师德师风、学术不端和安全责任事故。
二、在室人员以主持人身份科研到账经费35万元以上(其中负责人不少于50%),或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或获省部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1项,或获批国家级课程。
三、在室人员以主持人身份科研到账经费20万元以上(其中负责人不少于50%),或获批省社科基金、教育厅重大项目及其它省部级项目1项、或获批省级课程,并在周期考内内完成以下6项中的任意2条:
(1)指导学生获省级以上专业展赛等级奖15人次,其中A类国赛及学院指定展赛等级奖3项,或指导学生以第权属人获批专利不少于8项,或指导学生并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文章2篇以上,或指导学生获得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等级奖;
(2)指导学生获批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1项,或参加省级“互联网+”、挑战杯等创新创业竞赛项目1项;
(3)获批市厅级及以上纵向项目1项,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三);
(4)以第一作者发表高质量论文1篇(A-E类),或出版专著、教材1部,或获批发明专利1项,或参加省级以上展演并获奖5项以上;
(5)获批校级重点建设教材1部。
(6)获批省厅级单位、全国性专业协会组织的科研成果评比等级奖。
备注:
1、淮工•恒点数字融合与创新设计实验室经费到账要求按150%算;2409东、2409西、2410东、2410西室经费到账要求按70%算。
2、每多发表1篇A-E类论文科研到账经费可按当年学校认定的教科研绩点分所对应经费对等冲抵。
第五章 附则
本管理办法由学院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设计艺术学院
二0二三年二月十八日
设计艺术学院工作室管理与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张光祥 王锋
副组长:吴建勇
组员:伍玉宙 何文华 发展规划与学科信息中心主任 实验室主任
工作职责:
1、负责听取工作室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审批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对工作室予以命名或取消命名;
2、建立健全工作室管理体系;
3、制定、修订工作室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检查、指导、考核工作室的建设、运行等方面工作;
5、组织成果发布,积极向上级申报创新成果。
设计艺术学院
二0二三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