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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管理办法

2015年11月10日 14:30  点击:[]

我院计算机教学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为强化管理,确保教学计算机的使用有序进行,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办法如下:

一、计算机教学根据教务处的进度和我院计算机设备使用能力进行安排。按计划安排机房使用,不得随意调整,如特殊情况需使用,任课教师需提前一个星期说明情况,并报院领导批准,方可安排。

二、教学用机必须严格按照上课时间上机、下机,对于专业软件有需求的,任课教师提前一个学期向实验中心提供软件,确保教学有序进行。

三、按领导的要求,使用机房上课的任课教师须提前向实验中心预交押金200元,每次下课后任课教师必须督促学生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锁好机房们,没有切断电源的扣任课教师50元,没有锁门的每次扣100元,卫生脏、乱、差的每次扣50元。未出安全事故、经常保持机房卫生的良好状况,押金在本课程结束时退还。

四、计算机设备(鼠标、键盘、电源、硬盘、内存条、显卡、CPU等配件)在上课期间丢失,任课教师要追究学生责任,没有找出原因,由任课教师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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