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初课务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确保本学期实践教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学期初实践教学相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工作安排规定的时间节点检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要求指导教师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不断跟踪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了解并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的撰写,做好开题准备;
2.做好线上开题答辩组织工作。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提交开题报告,经审核后方可进行开题答辩,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开题答辩。2月16日前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安排表(附件1),3月5日前各学院完成开题答辩工作,存档开题答辩过程材料(开题答辩安排表、开题答辩记录表、答辩过程图片等)。
3.及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前期工作。
二、实验教学工作
1.请各二级学院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完善实验讲义、指导书等实验教学文件,根据本学期实际情况组织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填写《实验教学进度表》(附件2),并做好备课工作;
2.组织人员对实验室环境、实验设备、材料、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做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
3.各二级学院在“先极实验教学智能管理系统”中进行本学期实验课程的排课,原则上要求在第三周前完成排课工作,实验课程的时间、地点等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调整须办理相应变更手续。排课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4.及时公布实验课表,做好实验课表上墙工作;
5.积极推进实验教学内容改革,鼓励教师参与实验项目的开发,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比例。对于本学期新增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二级学院要按照《淮阴工学院综合性与设计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鉴定。
三、实习教学工作
1.各二级学院全面负责本学院实习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合理安排实习课程,明确各工作环节的负责人。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实习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实习要求和考核手段;
2.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填写《课程设计、实习计划安排表》(附件4)、《校内实践教学进度表》(附件5),课程设计、校内实习应在“先极实验教学智能管理系统”实验系统中排课;
3.校外集中、分散实习应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校外集中、分散实习的安全教育与过程监管。校外实习的实习地点原则上应为已和学校签订协议的实习基地,应有详细的实习方案。集中实习需要学院填写校外实习申请表(附件6)、校外实习汇总表(附件7);分散实习需要经学生申请和实习单位接收,并填写校外分散实习相关表格(附件8);
4.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精心组织本学院各实习环节,做好实习环节的总体安排,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及时进行修订,确保实习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四、其他
1.请各二级学院在第二周前到实践教学科领取实践教学运行相关材料;
2.各二级学院于2月16日前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安排表(附件1,电子版)。3月5日前将实验教学进度表(附件2,电子版),课程设计、实习计划安排表(附件4,电子版),校内实践教学进度表(附件5,电子版),校外实习申请表(附件6,电子版、纸质材料),校外实习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校外分散实习相关表格(附件8,电子版、纸质材料)等材料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实践科陈昊天老师校内邮箱,22020004@hyit.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逸夫楼YF1006。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安排表
附件2:实验教学进度表
附件3: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使用流程
附件4:课程设计、实习计划安排表
附件5:校内实践教学进度表
附件6:校外实习申请表
附件7:校外实习汇总表
附件8:校外分散实习相关表格
教务处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