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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课程教学材料自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1月14日 17:44  点击:[]

关于做好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课程教学材料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材料是教学实施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文件,是各类教学质量评价、专业认证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根据学校档案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以及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材料的相关要求,现对做好近五年(2017-2021年度)课程教学材料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材料

(一)课程教学文件

1.课程教学大纲;

2.理论、实验进度表;

3.教案、备课笔记;

4.课程教学改革申请。

(二)课程考核材料

1.理论(含独立开设实验课程)

1考场情况记录;

2空白试卷、大作业(小论文)题目和要求;

3试卷评分标准、大作业(小论文)评分标准;

4记分册、平时成绩、阶段考试等过程评价成绩;

5试卷分析表(考试课程);

6课程成绩单;

7学生考试试卷、大作业(小论文)。

2.毕业设计论文)

1选题、审题表;

2任务书;

3开题报告;

4文献翻译(原文+译文);

5毕业设计论文)文本;

6中期检查表;

7各类评阅记录;

8答辩记录;

9答辩成绩等。

3.课程设计、实习

1教学安排;

2教学大纲;

3任务书;

4设计报告、图纸、实习报告;

5评阅、答辩记录;

6成绩单等。

二、工作要求

1所有课程教学材料按照课程归口,在所在教学单位归档,各教学单位可进一步细化课程教学材料归档要求;试卷、毕业设计材料应装订成册,按学期、专业分类存放;

2.各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生物工程),课程归档材料应包括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课程质量报告等相关材料;

3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课程教学材料归档和检查工作,树立规范管理和持续改进的理念,精心组织,统筹布置,以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契机,全面检查本单位课程教学档案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对于存在问题,及时认真加以整改,并将自查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检查记录、文本整理归档;

4.各教学单位应于开学后前3周(34日前)完成近五年所有课程教学材料的自查工作,学校后期将组织各教学单位的课程教学材料检查工作。


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