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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初课务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5年08月25日 18:30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学期初教学秩序的稳定,现将课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学期的课表核对工作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表已经排好,任课教师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为确保开学初教学秩序稳定、有序,特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做好如下工作:

对照执行计划再次核对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情况,认真核对课程名称、总课时、起止周、周学时等内容是否与执行计划相符。如发现错排、漏排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根据班级课表,认真检查实验室、专用教室以及有特殊要求的教学场所(如机房、多媒体、专用教室设备)等是否满足教学要求,发现问题,请及时告知教务处或相关职能部门。

组织教师核对个人课表。核对内容主要包括上课教室、起止周、周学时等,以便制定精准的教师教学进度表。

课表调整工作于8月28日完成,对于课表存在的问题,请各教学单位核实汇总,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于8月28日中午11点前报教务处教务行政科,教务处将帮助各教学单位及时调整。

二、教学任务书及课表下发

8月29日起请各教学单位将每位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书及课表打印下发,提醒教师做好开课前准备工作,并按排定的上课时间和地点准时到班上课。因第1周安排学生的课程补选,教学班名单建议第2周从系统导出。各班级的教学进程表可在“教务网-教学进程表”查询。各教学单位在第2周应收齐归口本单位的学期授课计划进度表。

三、调停课、教学任务及课表变更

开学第1~2周原则上不允许办理调停课,如个别教师确因特殊困难须调停课的,应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并应提前通知到学生班级。教学任务及课表在排定后原则上不予更改,在执行过程中,确因需要更改的,可在第2周向学院提出更改申请,相关表格请到“教务网-下载专区-教务行政科”下载,由学院统一交教务处行政科办理,第3周起生效。

四、公共选修课开课提醒

本学期公共选修课于第2周开课,第13周结束,具体上课时间及周次以教学任务书为准。请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因故调停课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各课程归口教学单位应做好日常教学秩序检查,并负责做好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五、学生课表查询及补选课

提醒学生开课前上网查询本人课表,并核对自己的选课学分,选课系统将在8月31日8:00~9月6日23:00开放,凡有课程漏选的同学,特别是2016届毕业生及14级分类教学课程、英语类选修课未选的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进行选课。选课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电话83591033-2。

教 务 处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