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
全校师生员工:
淮安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时间为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9分。
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如下: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3分钟为一个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3分钟为一个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我校枚乘路校区北园设有防空警报试鸣点,届时将同步试鸣,望全校师生员工在防空警报鸣放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请相互转告。
淮阴工学院保卫处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