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校内归属变更设备办理账物变更手续的通知
设备[2016]3号
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校设备管理规范化,厘清设备归属,确保账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拟对在2015年学校机构调整和校内人员调动引起的设备归属单位(领用人)发生变更的设备,限期办理设备移交及账务调拨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1.对于在本次机构调整中拆分或新成立部门、单位,要求由部门、单位设备分管领导牵头,设备管理员为主要成员,及时办理本部门、单位移交或接收的设备相关手续,确保本部门、单位账物相符,杜绝有物无账或有账无物现象存在。
2.对于校内人员调动引起的设备领用人(归属单位)发生变化的设备,设备原领用人、原单位设备分管领导及设备管理员及时办理设备移交及调拨手续,确保设备账务准确无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对于跨单位流动的设备,请相关单位在发起移交设备网上调拨同时,将设备移交纸质材料送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307室,以便归口审核账务处理能够及时办理。
4.时间要求。本次工作完成截止时间:2016年1月20日。
各部门、单位在具体工作中如有不清楚事项,请及时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邹鑫、郭书育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3591057。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