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心介绍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6年01月12日 12:39  点击:[]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设备[2016]1号

各二级学院、省级重点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二级学院教学与科研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实训中心。

二、检查内容

1.制度建设

主要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齐全情况,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健全情况,各实验分室安全责任人落实情况等。

2.电气安全

主要检查:实验室是否有乱拉乱接电线现象,电线是否老化,电路容量是否适用高功率的设备,多个大功率仪器是否共用一个接线板,仪器用完是否及时关闭电源,是否有影响高温工作仪器散热现象,设备在高温工作时有无人员值守等。

3.危化品安全

主要检查:化学药品与试剂存放地点安全情况,试剂是否大桶堆放,大量化学药品、有机溶剂是否混放,化学试剂标签是否明确,剧毒品是否有相应保存与使用制度,危化品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其他危化品的安全情况等。

4.消防安全

主要检查:实验室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置情况,消防通道通行情况,有无未经批准使用明火现象,是否存在吸烟现象等。

5.防盗安全

主要检查:实验室门窗安全情况,是否存在门开着但无人值守现象,危化品存放点防盗情况等。

6.环境安全

主要检查:实验室是否有漏水及隐患,上下水管道是否通畅,废弃物品清理情况,实验室内有无停放杂物现象,实验室内有无烧煮食物、用餐现象,实验室内有无堆放私人物品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用单位自查与学校集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各单位自查为主。

四、检查安排与要求

1.1月11日前,请各相关单位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及时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2.1月15日前,学校组织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反馈检查情况。

3.1月18日前,请各单位针对自查和学校抽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进一步整改,并将整改报告纸质稿(盖章)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307室)。

联系人:范富春;联系电话:83591057。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