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2学期组织课程开放学习及辅修专业学习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班级:
根据《淮阴工学院关于实行课堂开放、课程开放的暂行管理办法》(淮工院[2010]35号)及《淮阴工学院学生辅修制实施办法》(淮工院[2010]36号)文件精神,即日起组织本学期的课程开放学习及辅修专业学习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资格 在主修专业学习过程中,未受到学籍预警且学有余力的学生
2.修读课程范围 主修专业培养方案外的任意课程(不包含选修课)
3.学习形式 从即日起可参加课程的学习,学习方式根据自己情况灵活选择,可全程听课、间听或自学,如所学课程同时开设多个教学班,可选择跟不同的班听课。
4.课程考核 课程学习结束后,凭教务处下发的考试证参加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成绩即为该课程成绩,考核不及格者可参加补考。如考试时间与主修专业课程考试冲突可申请缓考。如课程内含实验环节,应同时参加实验环节学习并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取得期末考试资格。
5.选读课程课表查询步骤 登录进入本人教务系统,选择“信息查询-专业推荐课表查询”,选定年级、学院、专业,可得到相应课程的课表。
6.办理程序
(1)进行课程开放学习的学生于第10周填写《淮阴工学院修读课程考试申请表》(在教务网-学生下载-下载),交本学院教务员老师。
(2)各学院于4月29日前将名单汇总上报教务处。
(3)学费标准为80元/学分,学生凭缴费单去财务处缴纳。
7.其他说明
(1)课程经考核合格即取得相应学分,成绩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
(2)以获得公共选修课学分的课程开放学习,该课程考核以考查的方式进行,所取得的学分作为公共选修课学分记入成绩档案。
(3)需要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通过课程开放学习相关课程,修完辅修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在毕业学期申请办理辅修专业证书。
教 务 处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