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一般设备办理账物变更手续的友情提醒
各相关部门、单位:
2015年学校机构调整和校内人员调动引起的设备归属部门(领用人)发生变更的设备,绝大多数教学单位已经按照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办理设备移交及账务调拨手续,但尚有部分管理服务部门及教学单位的设备和家具没有调整到位,需尽快办理,具体通知如下:
1.对于校内人员调动引起的设备归属部门(领用人)发生变化的,设备原、现领用人要主动与本部门设备分管领导及设备管理员沟通,办理设备移交及调拨手续。
2.请相关部门及单位在发起设备移交和网上调拨的同时,将设备移交纸质材料或系统调拨单送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307室),以便归口审核账务处理能够及时办理。
3.对于已经办理设备移交的调入部门,设备分管领导及设备管理员要在国有资产系统中及时办理,确保本部门设备账务准确无误。
上述工作请于2016年3月21日前完成,届时学校将检查、公布各部门、单位人员变更引起的设备、家具账务调整情况。
各部门、单位在具体工作中如有不清楚事项,请及时打电话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邹鑫、郭书育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3591057。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