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淮工设[2016]6号
各二级学院、省级重点实验室: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办安[2016]5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安排,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定于近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二级学院教学与科研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实训中心。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用二级学院、省级重点实验室自查与学校集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各单位自查为主。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危化品安全
主要检查:化学药品与试剂存放地点安全情况,试剂是否大桶堆放,大量化学药品、有机溶剂是否混放,化学试剂标签是否明确,剧毒品是否有相应保存与使用制度,危化品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其他危化品的安全情况以及危化品应急处置物资、器材的配置。
2.电气安全
主要检查:实验室是否有乱拉乱接电线现象,电线是否老化,电路容量是否适用高功率的设备,多个大功率仪器是否共用一个接线板,仪器用完是否及时关闭电源,是否有影响高温工作仪器散热现象,设备在高温工作时有无人员值守等。
3.消防安全
主要检查:实验室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置情况,消防通道通行情况,有无未经批准使用明火现象,是否存在吸烟现象等。
4.防盗安全
主要检查:实验室门窗安全情况,是否存在门开着但无人值守现象,危化品存放点防盗情况等。
5.环境安全
主要检查:实验室是否有漏水及隐患,上下水管道是否通畅,废弃物品清理情况,实验室内有无停放杂物现象,实验室内有无烧煮食物、用餐现象,实验室内有无堆放私人物品等。
四、检查安排与要求
1.7月5日前,请各单位及时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于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上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及学校其他相关主管部门。
2.7月9日前,学校组织对部分单位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反馈检查情况。
3.7月15日前,请各单位针对自查与学校抽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关闭、封存暑假期间不再使用的实验室。请化学工程学院、生科学院、机械学院等保存有危化品的单位务必做好相关危险品的保存,建立健全责任机制、操作流程和应急方案,确保相关实验室的安全。各单位还应在暑假期间不定期的巡查本单位各实验室,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