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校设备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的通知
淮工设[2016]5号
各部门、单位:
根据我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6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加强我校设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摸清我校设备国有资产家底,决定对全校所有设备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具体安排如下:
一、设备清查盘点范围及时间安排
1.学校所有部门、单位(含省级重点实验室)都纳入本次设备资产清查的范围。本次设备资产清查盘点的设备范围为:账期截止2015年12月的所有在账设备固定资产(含教学、科研设备、一般设备和家具)。图书资料的清查盘点由图书馆按照财政部、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自行组织。
2.各部门、单位清查盘点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30日。
二、设备清查盘点方式及盘点方法
1.设备资产清查盘点方式
本次清查由各中层部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使用、保管的设备进行清查盘点,并做好相关盘实、盘亏、盘盈、拟调拨资产、拟报废资产的填报工作。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次全校设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2.设备清产盘点方法
采用从账到物、从物到帐的清查盘点方法,对已盘点设备资产粘贴资产清查盘点标签,填写盘点表,保证所有资产均被清点。
(1)以物对账:各部门、单位根据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供的固定资产盘点单(附件1,以下简称盘点单)组织人员对照实物,逐条核对记录。对于账物相符的记录,最后形成本单位设备盘实表(附件2);对于有物无账的设备,要查清来源:
①对于2016年1月1日之后入账的设备,不在本次清查盘点范围,不做盘点及记录。
②对于不在盘点单中的设备,登记设备编号、现使用人员及其所在的系或实验分室等相关信息,形成本单位拟调拨的设备资产清单(附件3)。
③对于捐赠、长期使用确不知来源且无设备标签的设备,填写本单位盘盈设备单(附件4)。对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有实物,账面无记载的,在找不到购置和调入该实物原始凭证的,由使用单位根据其“成新率”,结合市场现行价进行估价,报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新购入物品的程序分别记入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④在实物盘点时注意观察设备资产的实物状态,对于损坏严重,无法修复使用或无维修价值的设备,在清查盘点单相关栏目中注明待报废,填写本单位拟报废设备资产清单(附件5)。
(2)以账对物:各部门、单位根据固定资产盘点单组织人员分别找物核对,找不到物的作盘亏记录,最后形成本单位设备盘亏单(附件6)。对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有账无实物的,需查明原因,做文字说明并提供技术鉴定资料,按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意见处理。
三、设备清查盘点材料报送要求
2016年6月30日前,请各部门、单位将设备清查盘点表、盘实表、盘盈表、盘亏表、拟报废设备清单、拟调拨设备清单、设备盈亏技术鉴定资料及做文字说明纸质版(1份,由各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盖公章)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307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命名为单位名称+材料名称)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邹鑫、郭书育老师校内邮箱中。
请图书馆在2016年6月30日前按照上述统一要求,将图书资料的清查盘点有关材料(附件1-6)提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四、设备清查盘点工作要求
1.设备国有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扯到全校所有部门、单位,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将这次清查盘点工作作为规范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定相应的措施,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清查盘点工作任务。
2.请各部门、单位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清查盘点工作。
3.学校将在7月上旬对各部门、单位设备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于工作出色的单位将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影响学校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单位将进行批评、直至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邹鑫、郭书育;联系电话:83591057。
附件:1.行政事业单位设备固定资产盘点单
2.****(单位)设备固定资产盘实表(样表)
3.****(单位)拟调拨设备资产清单(样表)
4.****(单位)设备固定资产盘盈表(样表)
5.****(单位)拟报废设备资产清单(样表)
6.****(单位)设备固定资产盘亏表(样表)
7.省部有关文件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