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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016年07月07日 13:12  点击:[]

各学院、部、省重点实验室及相关部门:

为做好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将实验室数据统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各学院、部、省重点实验室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的相关内容。其中,基表六中的9-22项所填内容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3-16项内容为利用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作出的成果而发表的论文,请填表老师注意把关),以便相关部门审核。

2.教务处负责填报和审核基表四中实验项目的相关内容;研究生处负责将基表四中研究生实验项目的相关数据按报表要求填报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姚清海老师处。

3.相关学院、省重点实验室负责在《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绩效管理栏中填报基表三的相关内容,即贵重仪器设备表(单价≥40万元且分类号为03类仪器仪表类),同时将纸质考核材料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查。

4.请各相关学院、省重点实验室负责填报附表9中设备绩效考核情况,在《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绩效管理栏中进行填报,完成后打印纸质汇总考核表,签字盖章后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查。

5.请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科技产业处、社科处、招就处、学生处、团委、高教所分别负责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中与本部门工作相关项目数据的最后审核工作。

6.请总务处统计2015-2016学年我校实验室水电费(单位:万元)和实验室基建、修建和改建的经费(单位:万元)情况。

7.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基表一、基表二的填报及基表一、基表二、基表三审核工作;负责7个基表汇总、检测工作;负责向教育部高教司做好学校实验室统计数据网报和函报工作。

统计数据起止时间: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二、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部门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基表和大型贵重仪器的相关考核表等纸质稿(一份)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送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邹鑫老师校内邮箱。

三、学校审核

请各学院、部、省重点实验室认真填报相关报表,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数据审核,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核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

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包括:单位、姓名、电话)于2016年7月15日前通过OA发送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邹鑫老师校内邮箱。

联系人:邹鑫老师,联系电话:83591057 。

附表:

1.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基七表

2.2015/2016学年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

3.2015/2016学年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

4.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填报说明

5.淮阴工学院中心实验室编码一览表

6.专业设置等代码表

7.学校设置代码表

8.贵重仪器设备明细表

9.淮阴工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明细表

10.淮阴工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

11.淮阴工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