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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校国有资产清查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2016年07月04日 13:14  点击:[]

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安排,决定从2016年7月4日开始对全校各部门、单位清查盘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与范围

主要检查各部门、单位设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情况。

二、检查组构成

省财政厅国有资产清查组成员,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有关人员。

三、检查内容

1.对盘实设备资产账、务、卡相符情况进行抽查审核,包含:清查盘点工作是否规范,设备盘查标识是否粘贴到位,设备存放地、领用人信息是否准确无误,认定盘实单是否有效。

2.对盘盈设备资产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包含:盘盈资产是否真实、有效、完整,盘盈原因、资产价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漏盘资产,对盘盈清单给出审核检查处理意见。

3.对盘亏设备资产情况进行审核处理,包含:盘亏资产是否真实有效,盘亏资产原因能否支持盘亏处理,对盘亏清单给出审核检查处理意见。

4.对待报废设备资产进行鉴定审核,包含:是否同意单位报废申请,待报废资产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废条件,对待报废清单给出鉴定审核处理意见。

四、检查要求

1.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做好本部门、单位检查准备工作。

2.检查期间,由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介绍本单位资产清查盘点情况,并安排相关人员具体配合学校检查。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各部门、单位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在7月12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材料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五、检查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

检查工作联系人:邹鑫老师;联系电话:83591057。

附件:淮阴工学院国有资产清查情况检查安排表

淮阴工学院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