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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共享平台)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2016年09月09日 13:11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共享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文件精神,为做好校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项目分为两类: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和省级优质在线开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其中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申报范围应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具体要求详见省教育厅文件。

二、申报要求与时间安排

1.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学习省教育厅文件,积极组织申报。

2.请各二级学院按照省教育厅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准备相关材料。材料包含: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申请书(一式二份)、省级优质在线开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或项目建设的相关支撑材料(一份)等。上述申请书样表见附件。

3.9月13日前,请各申报二级学院将有关申报材料(双面打印)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307室),学校将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4.因省教育厅正式文件尚未下发,若后期省教育厅申报时间及要求发生变化,学校将另行通知各二级学院。

联系人:范富春,联系电话:83591057。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共享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