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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淮阴工学院招标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2016年12月24日 15:45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招标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学校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库,不断规范评审行为,提高评审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淮阴工学院招标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淮工院〔2016〕141号)文件精神,招投标办公室拟组织全校各部门、单位推荐招标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的资格条件

1.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学校采购招标评审过程中能够坚持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等行为准则。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

3.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学校采购招标评审工作。

4.身体健康,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学校采购招标评审工作。

5.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6.对不符合第二款所列条件,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或丰富的管理经验并熟悉商品市场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也可以取得评审专家资格。

二、评审专家的专业类别

淮阴工学院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库设置一般货物类、专用设备类、工程类、服务类四大专业类别,详细专业分类标准见附件1。

三、聘任方式

本次评审专家推荐工作主要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对于单位推荐人数不足的类别可从个人自荐中选取符合条件者。

四、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

2016年12月19日—12月23日,各单位进行宣传发动,并收集本单位各类专家信息。

(二)提交推荐、自荐材料

2017年1月4日前,各单位或个人提交推荐、自荐材料。

登记材料包括:《淮阴工学院招标采购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2)一份;登记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各一份;《淮阴工学院招标采购评审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份(推荐人员需排序)。教学单位推荐专家数一般不超过15名(其中校内外单位、校外专家推荐数一般不少于4人);其他部门、单位推荐专家数一般不超过5名。

全部推荐材料请交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再向招标办(行政楼305室)提交,并同时将附件2、附件3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办董素兰老师校内邮箱。

个人自荐材料直接交招标办。

(三)招标办组织开展审核、认定工作。

招标办收到申报材料后,将对候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提出授予评审专家资格的建议名单,监察处审核后经招标领导小组例会审定,报分管招标工作校领导审批。获得淮阴工学院招标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者,由招标办颁发招标采购评审专家聘书,纳入学校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库统一管理,享有评审专家相关权利,履行规定义务。

招标办联系电话:83559069,联系人:周老师、董老师。

学院联系人电话:83591146,联系人:沈老师

附件: 下载文件

1.淮阴工学院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分类目录

2.淮阴工学院招标采购评审专家推荐表

3.淮阴工学院招标采购评审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