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上半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老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为便于学校各部门、单位安排好相关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7年上半年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2月31日(星期六)、1月1日放假(星期日),1月2日(星期一)补休,共3天。
二、寒假:1月16日(星期一)到2月11日(星期六)放假。2月12日(星期日)教职工正式报到,2月12日至13日(星期一)学生注册报到,2月14日(星期二)正式上课。
三、清明节: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补上4月3日(第8周周一)的课程。
四、劳动节:5月1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五、端午节:5月28日(星期日)至30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补上5月29日(第16周周一)的课程。
请各部门、老师根据学校的通知精神安排好工作。
特此通知。
设计艺术学院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