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17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统筹考虑学校及本部门、单位近期与“十三五”期间发展需要,按照“保证重点,优化配置,兼顾效益,资源共享”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无预算(计划)、超预算(计划)不采购”的基本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认真编制2017年设备购置计划。设备计划应优先满足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程教育认证等方面的需要,充分挖掘现有设备潜力,力争实现仪器设备的共建共享,避免设备重复购置,造成资源浪费。
二、教学科研设备购置计划的编制
1.各教学、科研单位(含省级重点实验室,计划单列)要认真分析现有教学、科研设备状况,结合已有的装备条件,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关课程的设置和实施时间安排,以及学科建设的需要,提出设备购置计划及经费预算方案。
2.教学科研设备购置计划一般以实验分室建设(改造)项目的形式申报。单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大型设备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论证,并填写《淮阴工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参加论证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人。
3.编制教学科研设备购置计划时,须认真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情况简要说明、主要设备(参考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金额等),所填内容要有依据,以便于计划的确定和今后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一般设备购置计划的编制
1.一般设备购置的范围主要为:一是实验室建设所必须的配套设备;二是按《办公设备配置管理暂行规定》未达到配置标准的设备;三是其它必须添置的设备及按规定可以更新的设备。
2.各部门、单位在编制一般设备购置计划时,亦应认真填写设备名称、参考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金额以及申请理由等相关内容。
四、其他事项
1.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2017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的编制,充分论证,以确保该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2.计划在2017年使用以前年度国家、省、市划拨的纵向经费(集体项目)购置设备,本次也应单列设备计划(并注明经费来源),否则不予采购。2017年新获批项目,若需使用项目经费购置设备也应提前提出设备采购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购置。
3.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凡未列入2017年设备购置计划的设备,一律不安排采购。
4.请各部门、单位于2017年3月 10日前将设备购置计划材料(详见附件)一份(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行政办公楼307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我处王蓉蓉老师学校邮箱中。咨询、联系电话:83591057。
附:1.2017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经费预算汇总表
2.2017年度教学科研设备、一般设备计划申报表
3.《淮阴工学院实验分室建设(改造)项目论证书》
4.《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建设(科研)项目论证书》
5.《淮阴工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