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学生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我校2018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将于5月13日进行,请各学院指定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并将注意事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工作人员负责召集每一批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前20分钟到拍摄现场集中,并协助教务处老师维持好拍摄现场的秩序。北京路校区拍摄地点为C楼一层,枚乘路校区拍摄地点YFJ0103、YFJ0106、YFJ0108。
2、为保证拍摄效果及拍摄速度,学生应提前备好白色上衣(最好是白衬衫,勿穿肩胸部有深色条纹的上衣),面容洁净、发型整齐,长发者须将头发扎起,且头发不能遮盖眉毛和耳朵。
3、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拍摄,无法提供身份证的需携带学生证。
4、拍摄顺序为安排表中所列的班级顺序,每班学生按照学号顺序依次进行拍摄,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迟到。
5、费用标准:每生12元(收费批文为“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7]156号),请各班班长于6月20日前将参加图像采集同学的费用收齐后统一交各学院教务员老师。
6、本次拍摄的电子图像主要用于网上学历、学位证书注册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照片主要用于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档案等,请同学们务必重视,准时前往,并于2016年6月20日起组织已拍照进行校对、核查。
7、各学院请于5月10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报教务处行政科。
8、本次因故未拍的同学可选择以下方式补拍:
(1)5月13日期间,按日程安排表安排到相应地点补拍。
(2)2016年8月1日—11月20日的正常工作日,穿白色上衣,带好身份证和学生证,可自行前往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补拍。补拍的详细流程可登陆“江苏毕业生就业网”查看。
教 务 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