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外示范实习基地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执行《淮阴工学院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方案》(淮工院委〔2018〕17号),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校外实习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强化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启动校外示范实习基地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遵循“互惠互利、责任分担、共同建设、协同发展”建设原则,强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积极探索校企合作的实践教学改革新模式,建立与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多主体协同育人机制,经过2-3年建设,建成一批覆盖各专业、集人才培养、师资培训、产品研发、技术应用、创新创业等于一体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二、遴选条件
示范实习基地建设遵循“规范建设、择优资助、效益评估”的原则,择优扶持建设一批示范性实习基地,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联合申报、共建实习基地,具体遴选条件如下:
1.已与我校正式签署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协议,运营正常,并有与学校长期合作的积极性以及参与实习教学的热情。
2.有接纳实习教学的能力,具备学生实习所需的学习、生活、卫生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条件。每年至少能接纳我校实习学生20人(部分受条件限制的专业人数可适当放宽),并连续两年以上圆满完成实习教学任务。
3.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能按照实习课程大纲要求合理安排实习工作。
4.拥有一支数量充足、经验丰富、水平较高,并且能胜任人才培养、师资培训、产品研发、技术应用、创新创业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担任指导教师的专业技术人员责任心强、耐心细致,能和学校及实习师生有效沟通,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5.积极参与我校平台资源等建设,立项建设校企共建课程1门以上。
6.实习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规范,执行得力;实习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完善、运行有效。
三、建设内容
1.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校外示范实习基地依托共建单位共同建设,组建有由各教学单位实习工作主管领导、实习基地单位负责领导组成的示范实习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分工,定期召开协调、研讨会议,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设与实习相关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和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解决双方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2.优化实习教学模式。共建单位参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有义务对课程体系的优化及教学内容的安排提出建设性意见、共同拟定校外实习课程教学目标和方案,建立健全实习过程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设计开发有助于巩固学生专业知识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校外实践项目,实现校内培养和岗位训练的高度融合。
3.建设实习教学师资队伍。指导教师队伍由学校教师和共建单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建。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指导教师队伍的相互交流,共同参与实习教学过程,不断提高实习教学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4.建立开放共享机制。校外实习基地除主要承担对口专业学生的实习教学任务外,在接纳能力许可的条件下应接收其他相关专业学生进入共建单位(实习基地)学习。
5.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共建双方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基地实际情况,共同确定学生实习阶段考核方法与考核手段,共同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共同对学生在实习基地学习阶段的培养质量进行评价。
6.构建安全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基地利益、有效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加强对学生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与劳动保护设备,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7.拓展人才培养合作深度。充分利用学校和共建单位多种不同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以及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各自优势,积极拓展与共建单位的多元合作,如开展嵌入式人才培养、订单式培养、共建校企课程、共建实验室、共同进行项目研究开发、共同举办以企业冠名的学科竞赛等,实现校企深度融合。
四、项目申报程序
1.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淮阴工学院校外示范实习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原则上每个专业填报2所校外实习基地,经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2.各二级学院在提交项目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交相应的合作(共建)协议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合作内容和已开展实践活动的支撑材料。
3.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下达立项通知。
4.请各学院于2018年4月27日前将上述材料及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管理
1.示范实习基地建设采用立项管理的方式进行,建设周期为2年。
2.各二级学院应合理、科学地制定示范实习基地建设规划,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建设工作,学校负责示范实习基地的检查、评估、验收工作。
3.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制订实习基地建设目标和内容,依据《淮阴工学院示范实习基地建设标准》(附件2),制订本专业实习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细则,开展立项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4.立项项目采取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办法进行管理。学校将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在建项目因某种原因中途停止实施、需延期完成或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报告。
六、项目评估与验收
1.示范实习基地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所取得的主要成果等进行全面总结和归纳,形成项目验收报告,向学校教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2.学校组织专家对校级项目进行验收和评估,并公布验收评估结果。
附件:1.淮阴工学院校外示范实习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淮阴工学院示范实习基地建设标准
教 务 处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