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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25日 10:32  点击:[]

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精神,贯彻落实好我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部署,扎实做好我校元旦及春节期间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扎扎实实抓好实验室及危化品各项工作。

二、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坚持突出重点检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重点整治: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健全;2、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是否完善;3、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具体;4、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与准入制度是否严格落实;5、实验室应急演练是否全覆盖,结合学科特点开展专项演练是否落实;6、个人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废弃物处置措施是否按规定落实;7、危险化学品是否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柜储存、双人双锁;8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剩、耗、收、验等是否有专人记录、定期清点、账物相符;9、危险源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转移、处置等环节是否做到全过程监管并建立分布档案和使用台账;10、实验室安全定期检查与安全巡查机制是否建立并有效落实;1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做到全部持证上岗;12、实验室用压力容器、气体钢瓶等特种设备是否向当地特种设备检查机构备案,并依法定期检验、规范使用;13、涉及高速、高压、高温和易飞溅等教学科研设备是否按规范正确使用。

三、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用学院自查、专家排查以及回头看三种方式。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9年12月24日—27日):各学院、各单位全方位自行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并在27日下午下班前将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的实验室整改报告(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2)及电子表报送国资处郁春红,QQ:79410680,联系电话:8359 1057。

第二阶段(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3日):国资处邀请淮安市安全生产专家,对全校相关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检查具体情况,国资处将予以通报。

第三阶段(2020年1月中上旬):国资处组织专家以及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

五、关于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1.寒假如需使用实验室,请填《2020年寒假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附件3),学院留存。各单位需加强对实验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内务管理,强化规范操作,严禁人员在实验室内外进行电瓶车充电,杜绝各种事故发生。在假期开展设施维护、维修的实验室,应落实现场安全责任人,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紧急救助能力。请各学院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2020年寒假实验室使用汇总表》(附件5)(学院盖章)及电子稿交给国资处郁春红。

2.各单位要落实寒假实验室安全巡查制度,安排专人或值班人员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填写《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表》(附件4),于2020年2月20日前交给国资处。

希望各单位强化安全责任,牢固安全红线意识,提高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推动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