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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排查冰箱、高温设备等使用情况的通知

2019年09月24日 15:28  点击:[]

关于排查冰箱、高温设备等使用情况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的有关精神,冰箱使用期限控制为10年、高温设备使用期限控制为12年;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冰箱需为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不可使用无霜型冰箱。

请各学院(部门)组织人员对实验室保存、使用的此类设备进行排查,并填写《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冰箱及高温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书面材料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9月27日前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翔宇楼303室),同时发送电子档,联系人:崔树清,电话83591057,邮箱:cuishuqing@hyit.edu.cn

附件:1. 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冰箱及高温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9月23日